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日期:2024-09-27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叁)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申请医学学位推免生,申请条件除符合上述(一)至(九)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医学临床学科(1002临床医学、1003口腔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受授医学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2.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3.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5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4. 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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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专业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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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申请材料

请考生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推免系统开通报名后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并在复试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

1.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需加盖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3.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本科阶段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

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申请者的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申请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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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流程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1.系统于928日开通报名功能,1020日关闭录取功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我院系统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107日。

3.申请者须于928日起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并留意后续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并及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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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我院将对申请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名考生请留意系统复试通知并及时进行确认。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与能力,专业素质及业务能力为主。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英语测试(3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英语的理解与掌握程度,阅读、翻译英文文献的能力等。

2考试形式:口试

2. 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7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2考核形式:面试为主

3. 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申请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交我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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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与公示

1. 专业外语成绩和业务能力成绩相加为复试总成绩。

2. 按专业依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待录取名单,其中,硕士免试生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型及专业学位)型分别排序。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

4.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于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48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是否接受待录取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我院有权撤销待录取。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考生可于复试后自行登录系统查询复试、录取情况。

5. 获得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6.我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7. 体检

申请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高校门诊部进行体检,体检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申请可以提前在当地医院完成体检,随申请材料寄送)。拟录取的学生须于1015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达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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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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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若上级部门在?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林老师 ??

联系电话:020-83869640

邮箱:zdkqyjs@mail.sys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陵园西路17号广联礼堂南侧17c呱呱爆料办公楼305研究生教育科(5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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